就这样,13岁的璐璐,有了第一次的堕胎经历。她在日记中写道:这是一段多么让我不愿回忆的过去,午夜梦回时让自己惊醒的,是那铁器进入我身体的疼痛。
但是在随后不到一年的时间里,璐璐又交往了几个男友,堕过一次胎。
既然已经后悔了,后来为什么还会去做?她表示自己这是自暴自弃。等到她第三次发现自己怀孕的时候,因为怕家人重责,整整瞒了半年。当她来到长春少女救助中心的时候,孩子已经六个半月了。当时,救助中心的王继强副主任接待了她。
与前两次流产不同的是,当时胎儿已经基本成型,只能引产。璐璐说,自己扼杀了孩子生存的权利,怀孕对于一个拥有幸福家庭的成年女人来说,意味着更加幸福。但是对于一个16岁女孩子来说,是一种要不起的幸福,一种承担不起的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