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论一下婚前性行为的必要性

 现在,很多女性和男性都因为生活和工作的各因素影响,很多人都选择了晚婚,然而婚前性行为一直是备受争议的,这就要求很多女性在未婚前一定要保持处女状态。但是,又由于晚婚,启示婚前性行为也是应该被推崇的,夫妻之间不仅要有爱,还应该有彼此配合默契的性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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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性行为属第一种范畴,它是指男女双方在恋爱期间发生的性交行为。其特点是双方自愿进行,不存在暴力逼迫;没有法律保证,不存在夫妻之间应有的义务和责任;容易产生一些纠纷和严重后果。在中国,没有任何法律禁止婚前性行为。但是婚前性行为是被道德保守主义者反对的。从调查数据来看,仅有15.26%的人认为,婚前性行为不道德,要"坚决反对";12.77%的人虽认为婚前性行为不道德,但可以"理解";32.68%的人则认为,只要真心相爱,婚前性行为无需指责;还有28.83%的人把婚前性行为划入了"个人隐私"的领域。因此,就大多数人而言,婚前性行为是得到认可的、宽容的。接近八成的人认为,在道德之路上应为婚前性行为亮绿灯。

倡导婚前守贞这样的旧社会传统,并不符合现代社会的现实。在古代,男女结婚都很早,一般人十四五岁就结婚了,而且由于避孕措施的不发达,人们也往往会倾向于保持婚前贞洁。即使是现代社会的男女,十四五岁基本也都没有性经验。但现在的法定结婚年龄,男性不早于22周岁,女性不早于20周岁,且无论是国家倡导,还是个人工作生活的考量,人们都往往倾向于晚婚。而且,现在的人从进入青春期到法定结婚年龄有十年左右的时间,还有越来越多的人晚婚和不婚,所以要求所有的人婚前守贞是不现实的。生理发育年龄的提前,社会上"性文化"的充斥,避孕措施的进步和完善,都让"婚前性行为"变得并非不可接受。

婚前性行为具有现实性并不只是因为"性需要"的存在,而是因为它作为一种社会趋势,其实是无害的。《花花公子》杂志在70年代初的一项以已婚女性为对象的调查表明,55岁以上年龄组中只有31%有过婚前性交,最年轻的年龄组中有过婚前性交的比例却高达81%。最极端的数字来自瑞典,男女两性中有过婚前性交的比例均高达95%。在那些婚前性行为已成大多数人的行为的国家,很难认为这种行为还是违反社会性规范的行为。因为所谓规范就是大多数人的行为准则。某种行为一旦成为大多数人的实践,就不应当被认为仍是违反社会行为规范的行为了。在中国人民大学性社会学研究所教授潘绥铭的调查中,从20岁往上,年纪每大5岁,对婚前性的宽容就降低10%。

就上文而言,随着时代的发展,以前为女性所定的规矩也应该有所改变了,现在女性结婚地越来越晚,要是让处女之身保留到25岁以后其实也是不科学的,而且婚前性行为也比较容易让女性找到想和对方发展性爱关系的男性,有利于感情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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