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人们思想的开化,我们的生活中越来越多的男同性恋者出现在我们的生活里,我们对待他们的态度随着对他们这些特殊人群的了解也渐渐地由感到恶心变成了理解与尊重。为什么说他们特殊的原因很多,其中有一点就是他们的性行为方式与众不同。
凯查多利在《人类行为基础》一书中提出,同性恋与异性恋在行为上是完全一致的,只有点例外:同性恋没有阴茎阴道交。因而确定某一行为是不是同性恋性行为,其标准不应当是性行为的方式,而只能是性对象是否同性。这一论点之所以极为重要,是因为曾经有人认为,口交、肛交一类性行为方式是同性恋特有的。而事实并不是如此,上述性行为方式在异性恋中都存在。
除了在阴道交上的区别之外,一些性学家还发现了在同性性行为与异性性行为之间存在著一些细微的差异,比如马斯特斯和约翰逊的研究显示,男同性恋伴侣中有四分之三在作爱时刺激乳头,异性恋夫妻中只有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由老婆对丈夫做这一动作。
同性恋者的性行为方式包括接吻、抚摸、手刺激、口交和肛交,他与异性性行为的区别仅仅在于无阴道交。同性恋者偶尔采用人造阴茎和振荡器,还有极为罕见的拳对肛门交。
拉里亚对同性性行为的基本方式作出的描述如下:“许多同性恋男子之间的性接触并不包括阴茎的插入,而是依靠爱抚,相互手淫,夹股性交,或生殖器摩擦,口刺激阴茎,相互用口刺激阴部(俚语中的69式,因双方姿势而得名),以及的确涉及阴茎插入的肛门间性交。”
林纳及其同事对挪威社会中的男同性恋者作了一项调查,也得出类似结论:男同性恋者的主要性方式是相互抚摸、接吻、拥抱,偶有肛交。
在目前国内关于男同性恋性行为方式的研究中,调查对象的性行为以抚摸为最常见;接吻占第二位;相互手淫也比较常见;口交就少多了;肛交更少。在“从未肛交过”,“不常常肛交”,“常常肛交”这三项描述中,较多的人属于“从未肛交过”;较少人“不常常肛交”;填写“常常肛交”的人数所占比例则最少。考虑到中国同性恋者对适用范围不十分清楚的鸡奸罪的恐惧心理,承认有过肛交经历的人数可能会低于实际数字。调查对象对他们的性行为方式作了下列一般性描述:“一般两个人好,就是互相口淫,搂著睡觉。当然是先玩,脱了衣服彼此看,刺激性兴奋点,接吻等等。”所谓“性兴奋点”据一位以精于此道出名的同性恋者称,男性浑身竟有29处之多。
同性恋者的接吻有法国式的,并还有“舌头拉钩”、“拧麻花”、“舔上膛”等方式。关于同性恋性方式的其他说法还有:“互相先抚摸刺激,然后口交和相互手淫、肛交。若有人认为太痛苦、太脏,就放在两股之间。”
关于同性恋的性行为方式,一般人总以为以肛交为主,其实不然。在我国的男同性恋者中,肛交所占比例并不大,而其他性方式所占的比例则大得多。专家在调查过程中,许多调查对象讲到不喜欢肛交,也有很多人从未肛交过,或在成百上千次的性经历中肛交只占非常小比例。正如一位同性恋者从他的经验和观察出所做的如下概括:“大部份的中国男同性恋者性行为以互相手淫为首,肛交最不常见。由于局外人从异性恋性行为模式出发,常误以为肛交的情形不少。”
特别是中国的大部分同性恋者对于肛交就更加排斥了,因为在中国非常难找到有浴室的处所为发生关系的地点,除此在国外也会有或多或者这样的情况出现,这也是肛交不如其他性方式普遍的原因之一,那么概括起来有以下三点:首先,是客观条件的限制,其中包括身体条件和卫生条件两个方面。据了解对象反映,肛交受到身体条件限制(器官大小),并且完了要立刻洗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