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二
广州一年轻女子吴小姐最近遭邻居针孔摄像头偷窥洗澡,感到隐私权被侵犯,心理备受创伤。令她困惑的是,警方接案后只是以妨碍治安将肇事邻居处以拘留十日的处罚,却无法找到真正将偷窥者“绳之以法”的成罪依据。
吴小姐的遭遇并非孤案。事实上,在我们的生活中偷窥事件频频出现。难道真像一部港产电影所言——“偷窥无罪”?
“绝对隐私”无端受到他人亵渎让吴小姐平静生活从此蒙上阴影。她“较真”地认为,像这样恶劣的偷窥行为不可轻易原谅!她在寻求法律武器讨一个说法。
吴小姐的住所没有单独卫生间,她每天上完夜校回到家,10点左右再去三户人家共用的公共浴室洗澡。正是这间简陋的公用冲凉房,为“偷窥事件”埋下了伏笔。
今年6月28日,吴小姐的女友小张到她宿舍暂住。由于环境陌生,加上第一次在公用浴室洗澡,小张在冲凉时总觉得心中不安。匆忙洗完了澡穿好衣后,她仔细地四处查看,终于有了异常发现:热水器左下角有个神秘的红色小灯不停闪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