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是一个横蛮不讲理的人,刘星这么一说,虽然对他轻率听从父母之命结婚恼火,也哭了几天,可最终还是接受了这个事实。我执意从他房子里搬出。可接下来,刘星过得并不愉快,经常在家喝闷酒,仍然找我,不断表达对我的爱,而且他坚决不同意妻子来这里。我们实际仍然保持着那种关系。
前几天的一个晚上,他又约我,告诉我在孩子刚过完一岁时,他与那个女孩离婚了,离婚的原因他没说。同时提出要与我结婚,却附加一个条件,要我同意他前妻“离婚不离家”,说要将两房“一肩挑”。说实话,我对他确有感情,能否与他结婚?能否接受两房“一肩挑”的事实?
心理咨询师意见:
你是一个通情达理的女孩。在恋爱九年并同居的情况下,刘星却与另一个女孩结婚了。如果换一个人不仅接受不了这一事实,而且还可能“有他好看”。你虽然也恼火,也哭了几天,最终还是平静地从他那儿搬了出来。但是,对于“能否与他结婚“、“能否接受两房‘一肩挑’的事实”的问题,这是一件人生大事,确实要慎重考虑,慎重决定。
我不好评价刘星这样做是否有人品问题,但有一点可以肯定,他对自己人生的几个重要决定都是马虎的。不是吗?明明已经在家乡谈了女朋友,而且有肌肤之亲,怎么可以再轻易接受你的爱,而且还说服你长期与他同居一室呢?明明与你恋爱九年,形同夫妻,怎么可以突然与另外一个女孩结婚呢?明明与一位女子结婚生子,有了家室,怎么可以不让妻子到来,而又纠缠于你呢?这已经可以说明,刘星是个对人生决定不够慎重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