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你把他推给她,就不怕他回不来吗?”
“回不来就证明确实不是我的了,那我就再去邂逅属于我的下一次爱情。但是我不想让自己带着不甘心过活,所以我要尽最大的努力挽回,要是那样他都没有回头,那我也就没有什么不甘心的了。”
她接着说:“那个女孩确实很漂亮,听说人也很好。当然,我还是蛮相信丈夫的眼光的,不好的人,他也看不上。不过她也跟多数人一样,觉得年轻漂亮是优势。其实一点都不是。年轻漂亮确实容易让人爱上你。得到爱不难,最难的是维持。”
我问她:“为什么是3年?”
她说:“哈哈,这是有科学依据的。两人的激情最多3年就烧光了,而且爱得越烈,烧得越快。他天天跟我在一起,习惯了我的一切。我确信,一旦分开,他还是会想念我的。也许头一年不会,第二年肯定会。所以我第一年不会去搭理他们,让他们烧吧。等到第二年,再联系他。我知道他的为人,他是不会瞒着那个女孩子来见我的。但是他肯定会想见我,这个自信我还是有的。女孩子知道他来见我,多半会有点不舒服。年轻女孩嘛,都没安全感。然后我善解人意地跟他说,要不我们还是不见了?他有什么反应其实都不重要了。
无非两种情况:
第一,为了让女朋友满意,不见我。他心里肯定对小女朋友生出不满意。一对情侣,只要其中有一个人心里不满意,绝对要吵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