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幻在这里将“淫”的义涵作了区分,即认为“淫”有两种:一种是“调笑无厌,云雨无时”的“皮肤淫滥”之“淫”,一种是“天分中生成一段痴情”。贾宝玉属于后者。后者的所谓“淫”,实际上是情的沉溺、执着和泛滥,也可以说是“情淫”,总之属于精神领域,所以称之为“意淫”。而前者,则是肉体色欲之“淫”,故以“皮肤淫滥”四字括之。尽管“淫虽一理”,都是泛滥不节制所致,但“意则有别”。“意”之别,可概括为精神之欲和肉体之欲的分别。色欲之淫追逐的是肉体的狂欢,“意淫”追求的是爱的精神的无限延伸。“意淫”是为“痴情”,色欲之淫则为色狂。
我们这样来理解警幻关于情、色、淫的大篇议论的本义,应大体不误。问题是警幻的观点是否即是《红楼梦》作者曹雪芹的观点。笔者认为,作者借警幻之口所表达的“好色即淫,知情更淫”的大判断,是悬拟一般世俗的看法,或者说明清社会世俗世界的现实本来如此。如果按此世俗的观点来看贾宝玉,则“乃天下古今第一淫人”的考语,也不是全然没有着落。但作者所写的人物、《红楼梦》里的贾宝玉,则完全不如是,其思想性格特征不仅不入于世俗者流,反而“于世道中未免迂阔怪诡”,遭遇“百口嘲谤,万目睚眦”。“百口”即世俗之口,“万目”为世俗之眼。警幻(实即作者),如此措辞,无异将宝玉从世俗世界中抽离出来了。
质言之,“意淫”无非是情痴,亦即警幻所说的“如尔则天分中生成一段痴情”。贾宝玉和林黛玉的恋情,直到黛玉魂归离恨天,两个人都止于情感的流连和探问,止于精神的关切和慰安,而与色欲与性事无涉。这颇有点西方哲人柏拉图所主张的精神爱恋的意味。宝玉是情痴、情种,同时也有爱红的毛病,亦即“好色”。但宝玉决然是反世俗而行之,真正做到了发乎情,止乎情,好色而不涉淫欲。作者给出一个史无前例、闻所未闻的新概念,名之曰“意淫”。《红楼梦》一书之思想与艺术的创新,斯可作为明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