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性事中,轻微的虐待行为市场出现,这是增进性刺激,挑起双方激情的手段。可是,性虐待要有度的掌控,若施虐成狂就是一种变态行为,也就是施虐狂。而这种变态的性虐待方式往往不是为了增进性事快感,只是单纯地以暴力获取快感。
性虐待狂的由来
现在我们将它称之为"性虐待症"是一种非常难以界定的病症。在临床上,性虐待症包括主动的和被动的两种表现。以前法国一个侯爵叫做撒德,他在生活中喜欢对女性施加虐待,在他的著作里也描写了许多这类性的变态现象。
所以,德国注明精神病学家克拉夫特埃宾,把主动的虐待症,也就是喜欢虐待别人,命名为撒德现象,中文译为施虐症。19世纪奥地力国有一个小说家名叫马索克,他本人是一个被动虐待症病人,在他的作品里描述了许多这类变态的性活动。因此,被动的虐待症就被命名为马索克现象,中文译为受虐症。
施虐症是一种变态行为
施虐症病人向所爱的性对象施加肉体上的痛苦和心理上的折磨,从而获得性满足。受虐症则相反,主动要求性对象对自己施加心身的痛苦和折磨,这样才能唤起他的性兴奋和性满足。但是在病和正常之间严格地划一条线非常难。刚才我们已经讲过了,在正常成年人的性生活中,有时在达到性乐高潮时,双方都可出现轻度打骂、掐、咬等行为,如果没有过重的伤害而且不是靠这些行为唤起性兴奋,不属于虐待症。
即使真正的性虐待狂,其行为动机也不在于故意使别人或自己痛苦,而是这些虐待可使他们唤起性激动情绪。偶尔遇到夫妻双方一个患施虐症而另一个恰恰是一个受虐症病人,如果伤害不重,恰好互相补充,双方都可得到满足,不过这种情况极为少见。仅有一方是虐待症病人,不论患的是施虐症或受虐症,对方都会不能忍受,这种婚姻是难以持续的。
(文/杨傲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