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旦决定建立关系,并对即将发生的行为细节做出详细的约定,就必须遵循事前仔细安排好的脚本。对预期情节的任何改动都有可能降低性快感的程度和活动的满意程度,甚至会出现危险,导致惊慌和愤怒。
绳艺的第三个原则是多数情况下,总是由接收者(被绑者)而不是由施予者(捆绑者)来安排和控制活动的内容和程度。被绑者清楚的知道能唤起自己性欲的疼痛程度,因此他们性活动之前大多与伴侣协商妥当,使之不至于超过自己所能承受的疼痛程度——实际上是被绑者在控制捆绑者的手。
捆绑者所演出的角色是为了帮助被绑者实现的幻想。被绑者对整个表演的控制权和导演权必须受到捆绑者的尊重。当然,在一个成功的绳艺活动中,虽然是被绑者控制整个过程,但捆绑者必须有良好的直觉,知道什么情况下应当继续,无论被绑者在怎样的哭喊、抗议;什么情况下必须停止。